泡湯注意事項
泡湯時請注意下列事項
- 泡湯前請先徹底洗淨身體。
- 入浴前後應是量補充水分。
- 入浴應依序足浴、半身浴、全身浴,浸泡高度不宜超過心臟。
- 泡湯時間,開始時以3-10分鐘時間長短為宜,不宜超過十五分鐘,總時間不宜超過ㄧ小時。
- 泡湯中,宜保持安靜。
- 入浴後有任何不適,請即出浴並通知服務人員。
- 長途跋涉、疲勞過度或劇烈運動後,宜稍作休息再入浴。
- 孕婦、行動不便者、老人及兒童,應避免單獨ㄧ人入浴。
- 泡湯後,宜休息一段時間,應保暖避免着涼。
- 曾患有高度動脈硬化、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肺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患者,請依照醫師指示入浴。
- 出浴後不宜直接進入烤箱。
- 突然進入高溫溫泉池時,會有暈眩現象,應特別注意。
- 應避免酒醉、飽腹或空腹及睡眠不足狀況下入浴。
- 泡湯後,一般並無需以清水沖洗(易引起皮膚炎患者例外)。